日前,广东清远市展开电动车市场大检查,禁止电动车经销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查!卖这类电动车,最低罚款50000元!
广东某地超标车大检查,检查92家门店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分局交警部门展开电动自行车门店专项检查行动。据了解,当天全区11个市场监管所统一行动,共出动83人次,检查9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发出倡仪书92份,现场检查无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销售电动车检查项目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二、在售电动自行车的铭牌、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销售这类电动车,最低处罚50000元
在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方面,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
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
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敢销售超标电动车,那你们就摊上大事了!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缺陷产品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对于控制器等主要零部件存在篡改隐患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将引导当事人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