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指示,电动车新国标政策又要调整了!
发布时间:2019-09-11 14: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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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一出台,各种上牌的政策纷纷出台。本来给电动车上牌,是便于交通管理,但是很多人把它当成一个捞钱的机会,这种赤裸裸的掠夺行为,必然要受到人民的谴责,受到法律的约束,受到国家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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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国务院督查组就内蒙古包头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强制绑定智能防盗系统并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暗访。包头市公安局规定,自2019年5月10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开展智能防盗登记上牌工作,要求电动自行车主到现住地派出所指定地点安装智能防盗系统和车牌。


并指定公司负责登记和安装,该公司联合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了3种方式,其中选择同步购买保险的车主,需缴费300元。


国务院督察组暗访发现,上牌是免费的,但是有300块钱的强制保险,市民不购买这个保险,就无法给电动车上牌。市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捆绑销售,市场垄断,胡乱收费。

    

经督查组集体研究认为,包头市公安局的公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位法依据不足,《通告》所依据的《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仅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并未要求强制安装智能防盗系统。


二、增加基层群众负担,车主在办理车牌过程中,被强制要求捆绑安装智能防盗系统,并承担安装和运营费用。


三、涉嫌政府指定企业履行政府职责、垄断市场。《通告》将本属于政府职责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交由企业办理,且仅指定了一家企业安装智能防盗系统,客观上赋予了该企业市场垄断地位。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对涉及的30多万辆电动车的登记上牌、强制安装智能防盗系统、收费的政策,出台过程中未履行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不符合国务院最新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


督查组立即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立行立改,并妥善处理好已安装智能防盗系统约1.8万车主的沟通解释和费用退还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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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截图:电动自行车上牌乱象层出

  


另据督查组了解,强制安装电动车防盗系统的问题并非个案,在全国其他城市甚至出现过工作人员当街拦车、盘查扣车、强制安装的情况。出现这些情况的部分原因在于,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未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等。

  

督查组建议:

一,对电动自行车的行业管理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等问题加强研究,由相关部门在国家层面推动制定有关法规,地方结合实际制定配套规定,健全完善法规体系;


二,对各地正在实施的登记上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可能存在的加重群众负担、侵害车主合法权利等问题予以清理。此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经验及时总结,为其他类似新兴事物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小编结语:

如果市民遇到非机动车上牌流程当中,强制收费的话,可以向国务院互联网加督察平台进行反映,新国标电动车实施之后,许多地区都有这一现象,电动车车主虽然表示不理解,但是都照着做,在这里小编认为,一旦我们遇到这种乱收费的现象,一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